法律系陈清博士受聘为宿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时间:2015-09-07浏览:110设置

法律系陈清博士受聘为宿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体系,完善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程序,提高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对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要求,经市政府四届四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宿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2015814日,宿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宿迁国际饭店召开,宿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德明同志主持会议,宿迁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琦为法律系陈清博士颁发宿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聘书。参加本次会议的领导和专家有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马太建、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刘旺洪教授、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王太高教授。

近年来,我校法律系在大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科研能力的同时,也十分重视服务社会工作。法律系先后有多位老师受聘担任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法律顾问这些工作的推进将进一步加强我校与实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对促进我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也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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