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201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3-03-15浏览:97设置

        龙年辞旧岁,金蛇迎新春。满怀着丰收的喜悦,法援中心送走了辉煌的2012年,迎来了崭新的2013年。在法政学院各级领导与中心指导老师的支持下,一年以来,2012届法援全体成员牢牢秉承中心宗旨,以最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为最需要法律帮助的人,依法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优异成绩。回首过去,征途如虹,岁月如歌。现将2012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简机构设置,优化人员配备,顺利完成2011—2012中心学生干部换届与工作交接任务,成功招募新一届中心志愿者。

本届中心自2012年3月开始正式上任工作,中心下设主任团,秘书部,组织部,宣传部,案例部,辩论部,行政诉讼部,主任团设正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每部设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中心学生干部专业素质良好,工作热情饱满,均为2011届优秀的法律援助志愿者,一年以来,各位主任与部长齐心协力,紧密团结,努力工作,优秀的学生干部队伍为本年度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为顺应“面向社会,实现转型”的工作要求,中心调整工作思路,在招新之初就本着“精简,效率”原则,缩小了新一届志愿者人员规模,招募了五十余名专业素质优秀,具有志愿服务热情的志愿者。全体志愿者在各位部长的带领下,在2012年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取得了辉煌成绩。

 二: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律援助工作,扩大社会活动参与度,成功实现初步转型任务。

  1. 例会制度

中心下设的案例部,辩论部与行政诉讼部实行例会制度。每周在固定时间召开部门例会,例会由部长主持,部门全体成员参与,例会主要围绕专业学习,案件讨论与一周工作总结展开,结合本部门特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其中,案例部与辩论部的例会因内容丰富,氛围良好,其他部门成员常常参与旁听,赢得了全体志愿者的一致好评。

  1. 援助站值班制度

 中心在泉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云龙区民富园设立法律援助站。其中,泉山法院援助站的设立改变了以往仅建立实践基地无实质性实践活动的做法,中心每天都安排志愿者到泉山法院“法律援助站”值班,为困难群体和欠缺法律知识的当事人提供各种服务,包括发放相关资料、法律咨询、诉讼指导、代写诉状、风险告知和诉讼代理等。一年以来,共接待群众2126人次,接受法律咨询965人次,代写诉状130余份,参与诉前调解70件,通过法律释明,指导当事人选择相应的诉求渠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法律援助站主要活动与报道总结如下:

1)《泉山法院诉讼中心围绕服务群众做文章》,载中国法院网,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1/05/id/450242.shtml

2)法律援助中心泉山法院援助站暑期法律援助/s/13/t/1759/f3/3d/info127805.htm

32012219日,《人民法院报》第7版《泉山法院与大学生的双向审视》

3.中心实行审批公示的财务制度

20123月,中心获得泉山法院赞助3000元,201210月,中心获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奖金一千元,赞助两万元。目前,中心还接受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以及大学生实践奖学金的资助目前,与北京一家相关律师事务所的资助项目正在洽谈中。

中心财务分为固定资金和流动自今年,流动资金实行审批公示制度,没花一笔钱,记一笔账,并定期公开。基于工作需要,中心为各个部门机构配备了部门活动基本经费,充足的经费为中心的活动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上一年,中心流动资金为2700元,开销2012.5元,结余687.5元。

4.社会普法

一年以来,中心全体成员积极参与社区普法,并将此项工作视为社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给予高度重视,与泉山区法院,铜山司法局,铜山,泉山区消费者协会,翟山街道办事处,王陵街道办事处等多家机关单位展开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活动。普法以法律咨询与解答,法制资料发放,文艺演出,案件讲解与承接等多种形式展开,由相应主任部长带队,内容丰富,风格多样,受到了社会群众与合作单位的一致赞扬。现将本年度主要普法活动概括如下:

1201236日,在三八妇女节到来之际,中心志愿者与泉山区法院在管道社区举行“万家妇女学法律”的普法宣传活动。江苏师范大学法律系网站报道:/s/13/t/1759/c2/9c/info115356.htm

(参与者:陈宏康,何蓓)

22012315日,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与徐州市铜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铜山区消协在铜山海宁皮草城共同举办了普法宣传活动。武汉大学行政诉讼法网予以报道:/s/13/t/1759/c6/89/info116361.htm

(参与者:王柏程,阚宁,李洋,王一斌,葛攀夫,郑姗姗,朱莉)

32012314日,中心志愿者参加了在中国矿业大学力建学院举行的3.15维权进校园,中国矿业大学校园普法活动。江苏师范大学法律系网站报道:

/s/13/t/1759/c6/49/info116297.htm

(参与者:王林,何蓓,杨佳敏,颜丙娟,黄芳,胡伟楠,邵楷,周樾)

4)大宇,王动。江道:

/s/13/t/1759/f9/b0/info129456.htm

(参与者:王柏程,胡伟楠,叶爽,蒋蒙,葛攀夫,董进)

5)法援中心在管道社区与翟山农贸市场进行普法。江苏师范大学法律系网站报道:/s/13/t/1759/09/c8/info133576.htm

(参与者:陈宏康,阚宁,何蓓,胡悦,邵楷,蒋蓓蓓,杨柳青,杨佳敏,刘燕鹏)

6)法律援助中心参加翟山社区普法晚会表演活动

(参与者:陈宏康,王柏程,葛攀夫、叶爽、王亦斌,何正东、杨耀华、侯静、魏笑

7)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诊所成功开展12.4普法系列活动之民富园小区法制宣传。江苏师范大学法律系网站报道:/s/13/t/1759/0b/51/info133969.htm

(法援中心参与者:李洋,王林,王亦斌)

8法律援助中心12.4普法系列活动之铜山区南京路步行街普法宣传活动江苏师范大学法律系网站报道:/s/13/t/1759/0c/ff/info134399.htm

(参与者:王柏程,陈宏康,李凯,董进,胡伟楠,叶爽)

4.案件援助与代理

2012年度,中心全体成员积极参与案件的援助与代理,援助形式包括:回答当事人咨询,办公室接待来访,电话回复,代谢法律文书,代理案件,出庭参与诉讼等。其中,典型案件包括:

1)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代理案件纪实——张某诉徐州九里交警大队违规处罚/s/13/t/1759/fd/96/info130454.htm

(本案由王柏程与李洋参与代理)

2)郭某诉史某离婚诉讼

(阚宁参与调解)

3高某与李某离婚诉讼

(阚宁参与案件讨论)

4)张某夫妻房屋产权纠纷案

(陈宏康,长何蓓,胡悦参与案件讨论)

5)戴某上诉李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3月受理。

(王柏程参与上诉代理)

除此之外,中心的秘书部,宣传部与组织部承担了大量的行政事务性工作,在幕后维持了整个中心机构的高校运转。与此同时,各位部长与志愿者在办公室接待了大量的当事人来访与咨询,对法律疑问及时予以解答,对疑难案件时候予以电话回复。中心在法律援助与案件接待方面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地缓解了中心机构所在地的司法诉讼压力,宣扬了法治精神,使依法维权的观念深入人心。

5.校内活动

作为法政学院的特色社团,中心在扩大社会参与度的同时,努力做好校内社团工作,认真完成法政学院所要求的各项工作,结合中心的法律专业特色,不断拓展校内活动形式,努力提升校内活动的质量水平,其中,在卓培部举办的校级辩论赛中,辩论部为法政学院夺得校季军的奖杯。中心参与的校内活动主要有:

(1)

/s/13/t/1759/f7/6c/info128876.htm

(参与者:李凯,何蓓,王林,叶爽,颜丙娟,黄芳,居千惠)

(2)法律援助中心成功举办关于“见义勇为应否入法”的主题辩论赛/s/13/t/1759/02/2a/info131626.htm

(参与者:陈宏康,李洋,刘燕鹏、胡伟楠、朱旭、史成功,叶爽、沈诗超、居千惠、杨耀华

(3)法律援助中心12.4普法系列活动之模拟庭审暨法律诊所实践教学模拟/s/13/t/1759/09/2e/info133422.htm

(参与者:李洋,陈宏康,王柏程,陈宏康,盛宁静,胡伟楠,潜心,杨佳敏,刘燕鹏,居千惠,史成功,蒋蒙)

三:时刻牢记宗旨,认真践行法治,法律援助服务活动获得各级领导与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一年以来,本届中心志愿者始终秉持“保护弱者权利,伸张社会正义”的宗旨,在各项援助服务中成果喜人,获得了应有的荣誉和赞赏。除接受当事人赠送的锦旗外,很多当事人登门道谢,对中心无偿的法律援助活动表达感谢之情。2012925,徐州市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志愿者服务活动汇报会在我校法政学院成功召开,省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诸建侬充分肯定了我中心所取得的成绩,赞扬了学校领导对法律援助事业的高度重视。20121212,又一喜报传来,由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举办的全省大学生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组织奖单位表彰会议在南京召开,江苏师范大学及法律系老师、学生被评为江苏省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这一省级政府奖对于法援中心来说是莫大的荣誉,是对中心工作的充分肯定。

四:立足当下,展望未来,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提高中心机构运作服务水平,努力实现法援援助社会化转型,为实现“建设高水平,正规化”的法律援助服务机构而奋斗。

        一年以来,中心取得的成绩得益于法政学院各级领导的支持,得益于法政学院团委老师的积极鼓励,得益于法律系张峰振,陈璞等老师的辛勤指导,同时,一年的工作也离不开法援中心全体成员的热情参与。在收获喜悦的同时,中心也充分注意到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以及中心机构存在的效率不高,机构臃肿,各项工作制度不健全等的弊端,对此,中心全体学生干部多次开会进行讨论,不断探寻机构改革方案,提高中心机构运作水平,力争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完全实现法援中心的社会化转型要求。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今天的法援是朝气蓬勃的法援,今天的法援是不断发展壮大的法援,今天的法援是能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贡献自己力量的法援,在新的一年,愿我们携手努力,预祝法援明日更辉煌。

                                                                    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

                                                                           20123

同栏目信息

热点信息

Copyright © 2016 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 邮编:221116 电话:0516-83403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