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2017年推免生接收优惠政策

时间:2016-09-18浏览:405设置

为鼓励优秀推免生报考我院提高我院研究生入学质量培养拔尖创新型法律人才经院党政办公会研究同意,报考我院的推免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享受校最高学业奖学金(12000元/人)。

2.入学后,我院再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或科研经费资助。

3.在专业实习期间,推免生由我院优先推荐至法院做法官助理,每月报酬不低于2000元。

4.推免生在评定国家奖学金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推免生申请“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辅导员)岗位优先安排。

6.推免生到学校参加复试的,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入学后报销往返交通费。

7.推免生入校后有权优先自主选择导师。


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

201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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