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新乡贤,我们在路上——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行动

时间:2017-09-05浏览:197设置

在徐州市丰县梁寨镇存在着这样一个群体——新乡贤,他们积极劝善乡里,有效地缓和社会矛盾,这一群体的存在渐渐成为了梁寨镇经济文化发展的有效保证。

为更好地助推新乡贤在农村中发挥的作用,为更好地完善乡村法治建设,2017828日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助力新乡贤”对接式法律援助团在团委刘姗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了徐州市丰县梁寨镇,展开了一系列的走访、调研活动。梁寨镇建设服务所所长李明灿主任热情地接待了实践团。

交流座谈会上,李主任首先通过宣传片的形式向成员们介绍了梁寨镇的历史底蕴、人文底蕴等基本情况,以及近几年利用“走村串户”工作法治理农村所取得的卓越成绩。座谈会上,实践团成员询问了一些关于乡贤制度的实施现状,了解到政府在基层治理中所面临的一些问题,均感受益良多。

会后,在李主任的陪同下,实践团成员赴乡贤工作指导委员会,针对乡贤制度对推进新型农村法治建设的相关问题,对刘元华会长进行了专访,以做进一步细致的调研。在访谈中,面对队员的关于乡贤的调解准则的提问,刘元华会长强调,农村的矛盾多为人情纠纷,不宜单纯诉诸法律,因此乡贤在调解时要兼顾法理与民情,才能有效缓和农村基层社会矛盾。梁寨乡贤追求的“法--情”的融合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要求不谋而合,这启发了实践团成员们对农村法治建设产生新的理解感悟。

访谈结束后,团队成员们在街头进行了随机采访。被访村民表示,乡贤工作者以人为本,不偏不倚,在化解纠纷矛盾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更好地了解新乡贤的日常工作,体验乡土民情,实践团成员随后跟随李主任来到了红楼村乡贤工作室,乡贤工作者们热情地接待了实践团,并与成员们进行了细致的交流。介绍内容主要包括村乡贤工作室的制度,乡贤人员的工作职责以及工作中的一些实际情况,这使得实践团成员们对于乡贤制度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接着暑期实践团的同学们就自己在乡贤制度对法律弥补上的一些疑问向红楼乡贤的工作者提出相关问题,乡贤工作者皆耐心地为之解答。

新乡贤制度在梁寨镇的成功试行,不仅在于乡贤工作者的努力,更归功于全镇人民的大力支持。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走访调研中也发现了制度仍存在着一定的提升空间,希望暑期实践团能为其进一步的完善尽绵薄之力,为乡村的法治建设建言献策。“助力新乡贤”,我们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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