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学生潜质与能力,尊重学生专业志趣与自主选择权,依托学校多学科综合优势,使学生获得更适合成才需求的教育培养,根据学校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法学院实际,制定了2026年度接收其他学院本科生转入法学专业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构
成立法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转专业工作纪检监督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峰振
成 员:张杰(女)张兆成
秘 书:李海嫚
纪检监督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庄园
副组长:李冉
二、遵循原则
1.坚持“以生为本,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则与程序,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过程透明、结果透明。
三、转专业流程
学生在规定时间登陆综合教务系统提出转专业申请,经转出学院审核提交教务处复核。教务处公布复核合格学生名单。
四、拟接收转入法学专业计划数
30人。
五、法学专业转入的基本条件
1.符合《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师大教〔2019〕8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2.热爱法学专业,对法学专业有基本了解,具备专业学习能力。
六、考核方式
笔试+面试。
七、录取办法
录取成绩由学生高考成绩(占比10%)、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30%)三部分组成,均换算为百分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八、咨询事宜,请联系法学院教务办公室,电话83656479。
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