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代理案件纪实——徐州市民富园小区业主委员会诉徐州市新苑物业有限公司侵权案(一)

时间:2013-09-15浏览:114设置

         9月10日上午9时30分,徐州市民富园小区业主委员会诉徐州市新苑物业有限公司侵权一案在徐州市云龙区法院开庭审理,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志愿者叶爽作为原告代理人出庭。

        庭审过程中,被告仅仅强调自己无过错,而对于案件主要事实,则含糊其辞。法援志愿者叶爽在作了充分准备的前提下,对于案件争议焦点:用电户号的权属问题以及原物业公司私自转让用电户号的行为是否有效等问题上,与原告配合默契,据理力争,由于对方证据不足,法官宣布休庭,延期审理。

        庭审之前,法援志愿者们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志愿者们对案情进行多次讨论与庭审模拟。在讨论和模拟的过程中,法援指导老师张峰振教授进行了指导,包括庭审现场注意事项,诉讼技巧等。

        法援中心在秉承援助精神进行法律援助的同时,志愿者也通过切身经历,充分感受到理论和实践是相辅相成的,实践离不开理论的指引,理论学习更离不开实践经验的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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