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徐州市三家基层人民法院建立新的战略合作关系

时间:2013-09-30浏览:281设置

        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探索司法机关与高校合作新模式,江苏师范大学法政学院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云龙区人民法院、泉山区人民法院在原有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新的战略合作关系,并聘请李后龙院长、岳彩玲院长、葛海波院长、滕丙业副院长为我院的兼职导师。

 

聘请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后龙 院长为法政学院兼职导师

 聘请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后龙 院长为法政学院兼职导师

聘请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岳彩领 院长为法政学院兼职导师

 聘请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岳彩领 院长为法政学院兼职导师

聘请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葛海波 院长为法政学院兼职导师

 聘请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葛海波 院长为法政学院兼职导师

聘请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滕丙业 院长为法政学院兼职导师

 聘请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滕丙业 院长为法政学院兼职导师

法政学院与丰县人民法院合作共建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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