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宪法日普法活动

时间:2018-12-02浏览:29设置

值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2018年12月2日下午三点整,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法务部、行诉部、民商部三个部门的同学及妇权部、辩论部两个部门的同学分别在江苏师范大学奎园校区附近和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进行国家宪法日的普法宣传活动。

本次普法活动的目的是让大家在宪法日来临之际,更好的了解宪法的意义,重视宪法在我们国家的重要地位。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大部分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维护法制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

同学们兵分几路、分工合作,沿着大街小巷,给路过的学生、家长们分发宪法知识宣传单,并且细心地给他们讲解宪法日的由来以及相关宪法知识。通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全面依法治国。

希望通过宪法日活动,我们能够引领更多群众一起学习宪法法律,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使法治真正成为根植于公民心中的信仰,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深厚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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