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兆成,男,法学博士,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副院长。
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江苏省环境法学会常务理事,徐州市人民政府合法性审查专家库专家,第八届徐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徐州市政法委法律专家库专家,徐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徐州市检察院特约专家辅助人,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特约研究员等。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参与国家项目5项;主持省部级和厅局级项目2项,参与省部级项目5项,主持与参与厅局级横向课题共10多项。在人民出版社出版著作4部,分别是《行政事实行为研究》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行政法律行为论纲》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环境法治问题研究》(合著)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新乡贤与中国农村治理法治化创新研究》人民出版社2024年版;在《行政法学研究》、《民间法》、《甘肃社会科学》、《法学教育研究》、《政法学刊》、《中美法律评论》、《江苏师范大学学报》等期刊上发表论文20多篇。
先后荣获“中国法学会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二等奖”(省部级)、甘肃省社科三等奖(厅局级)以及共青团中央、省团委以及江苏师范大学等单位其他各类奖项近10项。
研究领域涉及:法治政府、行政执法、行政诉讼、基层社会治理与法治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