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常峰,男,法学博士,1980年5月出生,辽宁省鞍山市人,现为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学、环境法学。
2021年6月博士毕业于武汉大学知识产权法学研究所,获法学博士学位(中国-挪威联合培养)。博士期间受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挪威研究理事会资助,于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赴挪威卑尔根大学访学。2010年12月,毕业于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获法律硕士学位;2003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3的至2017年先后在淮安日报社、武汉晚报社工作,历任记者、编辑、栏目主持人(主编)。
在《理论月刊》、《甘肃政法大学学报》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