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 接收2026年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25-09-18浏览:10设置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选拔培养力度,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生招生计划

我院2026年接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计划如下(最终录取人数以实际招收硕士推免生为准)

专业

法律硕士

法学硕士

方向

非法学

法学

法学理论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民商法学

诉讼法学

国际法学

刑法学




教育法学

名额

接收人数上限为2026年拟招生人数的50%


二、接收(招生)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接收(招生)对象

获得所在高等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可查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应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特殊情况除外。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考生报名

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填写个人信息,并申报我院相关专业: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法学硕士。

四、复试通知

复试通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上发布或电话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点击确认我校复试通知,过期则复试通知作废

五、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形式:面试

2复试方式:线上

3. 复试内容及分值: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复试总成绩为150分

4.录取与分值要求:我院根据接收指标按复试总成绩排名提出拟接收名单。其中,面试成绩低于90分(以150分计)者不予接收。

六、优惠政策

为鼓励优秀推免生报考我院,提高我院新生入学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报考我院的推免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100%全覆盖。普通类推免生在入学后第一学年评定学业奖学金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 普通类推免生在评定国家奖学金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 普通类推免生申请“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辅导员)岗位优先安排。

4. 普通类推免生入校后可以优先选择导师。

、其他

本细则由法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

电话:0516-83656481

邮箱:jsnufaxueyuan1@163.com

办公室:泉山校区16号楼611


法学院

                                                                                202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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