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度取得的教学研究成果实施奖励,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范围
奖励范围包括:2015年度(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取得的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奖、专业建设奖、教学团队奖、教学研究成果奖、教研项目立项奖、教学实践指导奖和教学管理奖等。学校已奖励过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奖励。
二、申报奖励程序
1.个人申报。申请者填写《本科教学奖励成果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申报教学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5人以上合作完成的教学研究成果,由成果负责人负责申报并提供奖金分配方案;5人及以下合作完成的教学研究成果,奖金分配方案原则上按照苏师大教〔2016〕8号《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办法(201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2.单位审核。各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原件,在复印件上盖章并签署意见,填写《2015年度本科教学奖励成果统计汇总表》(附件2),于6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yk@jsnu.edu.cn。
3.学校认定。教学奖励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认定,按有关规定实施奖励。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
联系人:梁靓联系电话:83403041(3041)
教务处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