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党委与徐州市总工会机关第二党支部、徐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党支部开展理论学习联学活动

时间:2025-11-11浏览:111设置

11月10日上午,法学院党委与徐州市总工会机关第二党支部、徐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党支部开展理论学习联学活动,共赴徐州市市级机关新时代党性锤炼中心现场研学、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支部书记、学院行政支部同志,徐州市总工会机关第二党支部、徐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党支部全体支委参加活动。联学活动由法学院党委书记庄园主持。

联学会上,院长张峰振介绍了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概况,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机关第二党支部书记单昊介绍党支部及劳动和经济工作部概况,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党支部书记刘智介绍本支部及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联调中心概况,三方对共同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深化合作,强化理论研究,共搭服务平台充满期待。

法学院副院长张兆成领学《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市总工会机关党委二级主任科员谭月婷领学《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张华领学《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法学院副院长张杰、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冉、市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顾艳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党支部副书记陈昌盛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各自工作作重点发言。

庄园在总结中指出,本次联学的核心价值在于成功搭建了一个“法学理论、工会工作、仲裁实务”深度融合的高能平台,体现出“三个新”:一是格局新,从传统的“双方”联学拓展为“三方”联学,构建了一个“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黄金三角;二是内涵新,学习内容不仅停留在理论层面,更自然地延伸到了劳动法治的实践前沿,全体参学同志都深刻感受到党的创新理论是破解现实难题、推动事业发展的“金钥匙”;三是前景新,三方同坐一堂,共谋发展,为未来携手共进,共同服务徐州地方经济社会进步,开辟了广阔前景,为共建“协同育人”新高地、共筑“理论研究”新智库、共创“一融双高”新品牌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审:陈建福,二审:李冉,三审: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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