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王国龙教授莅临法学院举办讲座

时间:2019-10-31浏览:1190设置


20191030日,西北政法大学王国龙教授应邀为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师生做了题为“乡村治理中的司法治理”的讲座。王国龙老师系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博士,法学、哲学博士后,西北政法大学基层司法研究所所长。本次讲座由菅从进院长主持,南杰隆英强教授,王玉明、唐其宝、徐雪银、沈寨、王慧、刘恺等七位副教授及研究生、本科生共计二百余人到场聆听。

王国龙教授在正式进入主题之前,表达了对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一些看法。王教授指出,之前一段时期我国法学高等教育的主要内容多以西方法学理论为主,在具体实践中出现了与我国国情不相对应的情况。王教授告诫学生们,学术研究虽然是根源,但是目前已经很难有创新;现代法学生研究应该从实际情况出发,以实践为基础,多关注现实问题。

王教授介绍了他本人正在参与的西部地区的调研。目前基层政法机关主张的改革方向有:公安加强派出所;法院加强派出法庭的职责;检查口加强技能派出检擦使的职能;司法所、纪委、监察委的工作——以上部门要加强最后一公里的控制力,发挥更大的作用。但是王教授指出,基层治理的主要类型有法治、自治和德治,当下法治有过于扩张的趋势,挤压了德治和自治的空间。

王教授就此提出根本观点:法治要应当为自治留下一定的空间,法治过于强大会破坏自治的张力。

王教授详细介绍了一个“以命抗法”案例:

一个村子里有两家邻居,一家是守土农民(李),一家是离土农民(王)。2004年,村里给批了宅基地。两家之间有一条窄巷。由于王家经常被盗,准备重新盖围墙。但是李家要求王家重盖必须退后30厘米。王家不从,李家就一直推墙进行阻碍。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王家起诉要求排除妨害。一审法院支持,二审维持原判。王家要求执行,但是李家仍然一直在推墙进行阻碍。后李家纠集邪教人员。当晚李家一个老年家属强行进入王家院子进行叫骂,后在王家院中上吊自杀。

本案中的双方仅仅一尺巷口的纠纷先后牵扯了基层公安、两级法院、地方政府乃至市政府,最终却导致了一人死亡的后果,而且纠纷也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造成案件后果过大的原因有很多:邻里纠纷调解失灵,群体中是非观念和规则信念确实,导致寻求私力救济;司法介入后,依法判决无法消除对立情绪;基层政法系统接入后没有化解冲突,很多当事人面对的不仅仅是当下个案,而是更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缺失;法院的判决给基层公安、政府系统施加了过大的压力;当地人民也认为王家有问题,并没有得到好处。这个案例集中体现了单纯依靠法治治理的局限性。

本案中裁判者可以选择三种裁判基准:1.依法裁判,纠正违法行为;但是由于双方都有违法行为,强行裁判会导致过去的错误行为合法化,实际上不可能采取;2.双方利益损失最小化,但是本案中王家的潜在损失过大,无法化解矛盾;3.尊重既有事实,本案采取了折中最传统和保守的裁判基准,却导致了非常严重的后果。因此,司法治理必须考虑后果,经过权衡之后选择适合的治理方式才更加符合社会需要。

王教授在分析该案例时,提出了三个环节:

第一,司法治理在乡村治理中的发生逻辑。王教授通过访问调研,总结出为什么现在村民皮鞭愿意打官司:一是相对来说打官司的经济成本较低;二是法院相对于受人影响较大的调解和仲裁来说更加公正。但是王教授同时指出,大量的纠纷被提交给法院系统,造成了法院系统负荷过大,同时严重浪费国家司法资源。传统社会中普遍同行“无讼求和”的观念,现代社会中乡村治理却主动向司法转变,这一现象体现出了乡村自治体统的崩溃;城乡二元结构对乡村价值观的冲突;秩序再生成困境以及基层组织的治理资源不足等诸多问题。

第二,司法治理在乡村治理中的展开逻辑。王教授用大数据工具分析后,得出结论:许多案件类型其实并不合适提交法院解决,因为真正出问题的是其他一线职能部门,法院作为滞后的纠错部门,很多情况下治标不治本,导致问题的根源仍然存在。在当下法律越来越专业化、复杂化的趋势下,司法治理所依托的法律话语和权利话语遭遇了“熟人社会的朴素正义观”的质疑,而这种质疑很难通过理性逻辑来解决。现代舆论影响下,司法治理所依托的法律权威和司法权威遭遇到了的不积极合作的质疑难题。这种法律逻辑与“乡村内在秩序”的冲突,因结构性矛盾而注定无法调和。

第三,司法治理在乡村治理中的效果逻辑。王教授指出,司法治理的当下性与社会纠纷的延续性冲突,要么导致标准不统一,要么导致纠纷无法解决;而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冲突,造成合法性与合理性难以平衡。司法治理在乡村无法取得良好效果的根本原因在于既有的乡村内在秩序已经瓦解,而外部秩序尚未建立。

最后王教授得出结论,目前乡村治理出现内在困境,实践中司法治理的逻辑出现矛盾。在乡村振兴的总体规划中,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也是乡村治理的总目标。

王教授专题报告结束后,与在场的同学们进行了提问互动,认真回答了同学们关系的理论和热点问题。菅从进院长对讲座进行了总结,代表法学院对王教授的精彩演讲表达了衷心的感谢。王教授的讲座深入浅出,立足实践,不仅仅向老师和同学们展示了当前乡村治理中司法治理的前沿动态,同时还在讲座过程中多次强调实地调研和扎根人民的重要性,给同学们打了一剂防止学术浮躁和虚无研究的预防针。讲座最后南杰·隆英强教授提议,王国龙教授团队与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师范大学苏北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研究基地、江苏师范大学汉藏法律文化与法治战略研究中心等单位,在基层社会治理与中国乡村法治社会建设、中西部地区和藏族聚居区等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模式对比分析研究等领域进深度合作的一系列计划和目标。本次讲座启发了学生的思维,开阔了学生的视野,拓展了学生的学术创造力,让同学们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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