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南杰·隆英强

时间:2013-11-03浏览:7628设置

南杰·隆英强,男,藏族,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人。2002年毕业于新中国第一所民族高等学府西北民族大学,获藏语言文学学士学位。2002年7月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学本科,2004年6月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7月至2016年5月在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以藏汉互译学科背景优势,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2010年9月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师从中国法制史泰斗张晋藩先生攻读法学博士学位。2011年9月由教育部、国台办、中国政法大学等选派到台湾,师从著名法制史和刑法学专家黄源盛教授和著名法理学专家杨奕华教授,在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台湾大学历史系、台湾中央研究院等访学交流。2013年6月以优异的专业成绩和博士论文全优的答辩结果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14年7月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师从法理学泰斗孙国华先生、著名法理学专家朱景文(专门合作导师)教授及著名青年法学家冯玉军教授等,研习了立法学、法社会学、法哲学、法律与宗教学等基础理论法学学科。

2016年6月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出站后,正式引进到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晋升为教授职称,并一直担任院长助理和江苏师范大学汉藏法律文化与法治战略研究中心主任,为江苏师范大学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建设、教育部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法律诊所》课程获批、法学学科入选江苏省“十四五”重点学科、法学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等法学院整体快速发展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期间,率先在全国民族高效首次创立了藏汉双语法学教研室和西北少数民族法治研究中心并担任首任主任,系新中国培养的中国法律史学方向的汉藏双语第一位法学博士第一位法学博士后理论法学博士后;第一位融会贯通法学专业与藏语言文学专业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藏、汉、英三种语言文字优势研究国内外理论法学与司法实践的青年学者。

现为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会员、法学学术专业与法律硕士专业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导师、2020年度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获得者、江苏省“十四五”法学重点学科带头人、江苏师范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青海省人民政府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协议共同创建的国家级科研平台“高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高原民族文化方向学科带头人、全国民族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兼职教师、全国藏族聚居区法院藏汉双语法律培训师资库教师、最高人民法院和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及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藏汉双语法官培训专家库专家、全国政法系统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培训系列教材编审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宗教与法律研究中心兼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族法学研究所兼职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高层次柔性引进特聘教授和硕士研究生导师、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研究院特邀研究员、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等兼职教授。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社会法治研究》编辑部主任兼副主编等职。

主要从事涉藏地区深入推进中国法治理论与司法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制定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互补发展、法律史、法理学、刑事诉讼法、藏族聚居区刑事司法改革吐蕃时期的法制、中国民族法学、基层社会治理与乡村法治建设、藏汉双语司法实践、汉藏法律翻译理论与实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研究、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涉藏地区藏族传统民间法律资料搜集、敦煌古藏文法律文献的整理与翻译研究等多种领域。2011年4月主持完成的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藏族法律文化的关系研究》按时结项并获得优秀等级。

现已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和省部级及厅局级各类纵向横向项目30項;正在主持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子课题1项;在《政法论坛》《当代法学》南京大学法律评论CSSCI 法学核心期刊和省级期刊上以汉藏双语发表法学专业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法学专著4部主编和独立翻译中国首套汉藏双语法学人才培养培训丛书20部;参与编译、论证、评审等汉藏双语法学著作50余部;先后荣获全国普法先进个人称号、国家民委中青年英才称号、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称号等20余项;

2004年7月至今,主要从事藏汉双语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并在国内率先探索运用藏汉双语优势进行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学实务等工作,先后正确引导和协助解决了中国西部省份甘肃、青海、四川等地发生的汉、藏、回等多民族参与的20多件复杂疑难的各种重大案件。在全国民族高校、涉藏地区各级司法机关、涉藏农牧区民族宗教统战部门及中小学和驻藏部队兰州军区等普法宣传教育讲座与调研达260余次凭借全国涉藏地区汉藏双语新闻媒体和网络电视及广播新媒体报刊杂志等信息化互联网平台,用汉藏双语宣讲国家宪法、法律及依法科学防控疫情和动植物保护法节目活动达120次,首创了国内外汉藏双语法学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司法实践、人才培养培训融为一体的新文科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之综合性研究模式,并在国内高等院校中向本科生研究生首次开设国家制定法指引下多民族法律文化互动发展的法学专业课程。

2004年以来,南杰·隆英强教授一直从事藏汉双语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同时,兼顾着全国藏族聚居区藏汉双语司法实践工作,并积极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民委、国家法官学院舟曲分院、甘肃省各级司法机关、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培训工作及兰州军区藏汉双语军官培训等的大量工作,在全国涉藏地区以藏汉双语积极推动依法治国方略和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培养培训及多学科交叉研究法治现代化方面做了一定的努力。

可在法理、法史、诉讼法、民族法文化等招收汉藏双语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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