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午,贵州师范大学副校长、贵州省核心专家、著名法制史与民族法文化专家徐晓光教授应法学院邀请,在17#100B模拟法庭为师生作题为“独木龙舟背后隐含的故事:一种法人类学与法社会学的考察”的学术讲座。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明新教授、南杰·隆英强教授,及法学院部分本科生聆听讲座。
徐晓光教授的讲座主要围绕我国贵州省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地区龙舟比赛的技术规则与过程,以及蕴涵的法律文化与法社会学知识等内容展开。他首先介绍了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与历史文化、氏族宗族关系、村寨社会等内容,并从文化人类学的视角,分析“炫富”氛围下的龙舟下水仪式,以血缘为单位的龙舟组织,和清水江龙舟活动中苗族的礼物交换、婚姻互惠等文化规则与仪式过程背后的涵义。他说在贵州清水江沿岸,龙舟表面上代表村寨,但实际上一只龙舟往往代表一个同姓氏的宗族或婚姻集团,即一个血缘氏族,在苗族,就形成了以父系血缘为中心的“鼓社”、父系宗族、房支、家户等大小不同的社会单位。从一定意义上说,贵州地区苗族等少数民族群众参与龙舟活动,是认祖归宗、理清血脉、保佑祈福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促进了农业生产、族际婚姻、人际交往等方面的互利。他指出,为了做好少数民族口传法律文化与学术研究工作,需保持谦虚谨慎的治学态度,将现有历史资料、文献书籍、学术研究成果,与田野调查获取的第一手口传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深入研究。在角度与学术发展的空间方面,角度即人的兴趣爱好,做学问应该与个人爱好相结合,才能持之以恒;在尺度与学术研究的深度方面,做学问应该与实践调查相结合,才能做出一流的真学问。最后,徐教授结合贵州地方民族特色,提出法学院的科学研究应抓住特有的优势,向民族法律文化、基层社会治理、生态环境文化等本土法律文化与法律制度的综合研究方向拓展。
徐晓光教授宽广的学术视野和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在场的师生深受启发,为快速发展的法学院师生们严谨治学、务实科研注入了新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