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教师系列学术交流活动第四讲——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为法学教育提供了机遇?

时间:2016-11-29浏览:283设置

1123日下午,法学院教师系列学术交流活动第四讲16号楼604会议室举行。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明新教授作为主讲人作了题为“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为法学教育提供了机遇?”的报告。报告主要从探讨的角度,对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张峰振副教授和其学生毛宁仙硕士生所写的《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下法学教育的机遇、挑战与对策》一文中部分内容进行商榷。

在报告中,张明新教授首先介绍了刊载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6年第9期的文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下法学教育的机遇、挑战与对策》,肯定了作者的专业能力和文章的内涵价值,认为作者专业感觉敏锐,在中央深改组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刚刚出台尚未实施之际就对其进行研究,并给出学理化的探索和论证,这种关注国家重大决策、对新制度进行专业解读阐释的意识和做法是值得赞许的。而且认为文章中的许多见解和主张是有道理的,尤其是对《意见》中的一些内涵外延不十分明确而在操作中极有可能引起争议的名词、概念和术语进行界定,这种思考和探究是难能可贵的。但同时,张教授对于文章中的部分内容也提出了质疑,认为文章据为基石的关键性名词、概念和术语的界定和解读存在许多不严密、不准确、不周延或者不合常理、不符合政策意图的地方,并指出文章中还有将可能视为现实、将结果当作原因之处,并随之展开论述。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张春艳教授对报告进行评议,论文作者张峰振副教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交流和回应,与会老师对讨论焦点发表个人见解,现场学术氛围浓厚。

本期学术交流活动与往期不同,主讲人报告内容不再仅限于自己的学术特长,而是对往期报告内容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提出个人观点或疑点,同时与往期主讲人进行现场交流,激发双方的思维碰撞,引发双方深层次的思索,使得知识越讲越清、真理越辩越明,受到了老师的普遍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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