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元封律师事务所在我校设“元封基金”

时间:2016-12-22浏览:409设置

 

20161217日,“校地共同培养卓越法律人才论坛暨法学院成立仪式”在我校敬文报告厅隆重举行。在成立仪式上,江苏元封律师事务所王帆主任与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焦正平主任现场签约,在我校设立了“元封基金”。

签约仪式在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刘广登教授的主持下进行,刘广登教授首先真诚感谢江苏元封律师事务所的热心捐赠。经此前双方友好协商,由江苏元封律师事务所向江苏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进行捐赠,冠名设立“元封基金”, 该项捐赠定向用于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专款用于法学院学科建设、学生考研奖励和专业实践活动。

签约仪式结束后,王帆主任进行致辞。他表示,江苏元封律师事务所虽然成立时间不长,但是一直比较关注大学生的学业和就业、关注社会公益和社会责任,而且自己也是江苏师范大学一名法律硕士兼职导师,有义务关心和支持法学院发展、激励学生积极向上、刻苦学习,希望借助“元封基金”的设立,使江苏元封律师事务所与江苏师范大学的合作更加深入,前景更为乐观,结出丰硕的成果。

此次江苏元封律师事务所向江苏师范大学进行捐赠,是元封律所社会责任的体现。同时,未来江苏元封律师事务所还将继续与江苏师范大学加强合作,希望通过加深与高校的交流,不断提升元封律师的理论素养,充实元封律所的律师队伍,更好开展社会服务。

  

     江苏元封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经江苏省司法厅依法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致力于向全社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品质的专业性法律服务,其在凸显法律服务专业化的同时,注重团队精神和团队效益。一批拥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丰富的执业经验、良好的品行操守的执业律师,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敬业尽责、诚实信用的工作原则,在法律服务中切实维护了客户的合法利益,并获得了较高的社会信誉。元封律师事务所力求打造一流的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律师事务所办公的自动化,坚持与时代同步、与时俱进。
     王帆,江苏徐州人,现任江苏元封律师事务所主任。2009年始在江苏师范大学担任客座讲师,2014年被遴选为江苏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兼职导师。担任徐州市政法委法律专家、江苏省律协行政法委员会副主任、铜山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江苏省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理事、徐州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徐州市宪法与法理学研究会理事、徐州市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徐州市律师协会理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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