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获司法部“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时间:2020-02-22浏览:591设置

2020221日,司法部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司发通20209号),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全国仅有三所高校获此殊荣)。

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01026日。长期以来,中心致力于为困难群众无偿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1. 201212月,在五年一次评选活动中,江苏师范大学被江苏省司法厅、教育厅、团省委、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评选为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2. 2012年,两位学生志愿者和一位指导老师获得江苏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3. 2013年,一位指导老师获得江苏省青年志愿服务事业贡献奖。

4. 2015213日,《新华日报》报道了江苏师范大学“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校法援项目常态化”的先进经验。

5. 许多案件促进了中国的法治进步,人民法院报、江苏法治报、中国教育报等媒体多次报道中心代理的案件。

6. 2014年依托法律援助实践教学,江苏师范大学获批法律硕士授权点。

7. 2019年,以法律援助为主要实践教学内容和模式的法律诊所课程,获批江苏省一流本科课程(社会实践类)。

8. 2019年,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在江苏省高校法援二十年成果展演中获三等奖。

9. 2019年,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在江苏省高校法律援助微电影大赛中获二等奖。

10. 20202月,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获司法部“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称号。

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成长与发展,离不开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大力资助与支持,他们的无私帮助是学生法律援助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

徐州市司法局、徐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江苏师范大学法援中心提供了业务指导与支持,徐州市法律实务部门为学生法律援助实践提供了平台和基础。

江苏师范大学及法学院始终高度重视和支持学生法律援助活动,将学生的法学专业知识、法律职业技能和法律职业伦理有机融合,在培养学生法律知识和技能的同时,尤其重视培养法科学子的公益精神和社会责任感。这些都保障和促进了江苏师范大学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快速发展。

  今后,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秉持“以最优秀的人才,为最需要法律帮助的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的宗旨,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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