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
研究生院文件
研发〔2017〕27号
关于公布2017年度江苏省和校研究生培养
创新工程立项结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评选结果的通知》(苏学位字﹝2017﹞11号)等文件(附件1)精神,我校2017年共获得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145项;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19项;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课题3项,一般课题4项;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1项;研究生工作站2个(具体结果见附件1)。
另经学院申报、评审和公示,研究生院审核,2017年学校立项学院资助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257项(具体结果见附件2)。
为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创新课题的管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针对江苏省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实行签订项目任务书制度(项目任务书见附件3),具体要求如下:
1.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须以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论文作者须包含申请人)为第一署名作者,江苏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至少发表SCD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或发表论文累积分值大于等于30分);或取得《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成果奖励办法》(苏师大研〔2017〕6号)中规定的其他成果。
2. 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须以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论文作者须包含申请人)为第一署名作者,江苏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至少发表省级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或发表论文累积分值大于等于20分);或取得《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成果奖励办法》(苏师大研〔2017〕6号)中规定的其他成果。
3. 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
4. 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或上交项目任务书的项目,取消其立项资格,其项目指导教师所指导的研究生2年内不得申报此类课题;
5. 签订项目任务书后拨付50%的项目经费;不能正常结题的项目,扣除50%的项目经费,其项目指导教师所指导的研究生1年内不得申报此类课题;
6. 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由计财处单立账户管理和报销,项目负责人可以通过项目立项编号在校财务系统中查询。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报销流程同科研项目报销,实行双签制度(指导教师和单位财务一支笔共同签字)。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任务书,一式三份(项目负责人、学院和研究生院各执一份),签字并盖章,并及时将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到研究生信息系统。纸质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19日(周一)下午5点前交至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2号楼201),电子稿发至liuli@jsnu.edu.cn。
联系人:刘丽;联系电话:83500233(8233)。
附件:1. 2017年江苏省研究生创新工程评选结果
2. 江苏师范大学2017年度校级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立项结果
3. 2017年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任务书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3日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17年9月3日印发
附件2. 江苏师范大学2017年度校级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立项结果.xlsx
附件3. 2017年度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任务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