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本科教学奖励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教职员工从事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决定对2016年度(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相关教学项目实施奖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奖励范围包括:2016年取得的各级别优秀教师奖、教研项目立项奖、教学研究成果奖、教学实践指导奖和其他奖项等。学校已奖励过的成果不得重复申请奖励。
二、申报奖励程序
1.个人申报。申请者填写《本科教学奖励成果申请表》(附件1),并准备申报教学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5人以上合作完成的教学研究成果,由成果负责人负责申报及提供奖金分配方案。5人以下合作完成的教学研究成果,奖金分配方案原则上按照《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办法(2016年修订)》(苏师大教〔2016〕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者所在单位初审。各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在证明材料上盖章并签署意见,汇总《2016年度本科教学奖励成果统计汇总表》(附件2)。
3.学校审核认定。学校将组织教学奖励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内容等进行审核认定,并按学校批准后的《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办法(2016年修订)》(苏师大教〔2016〕8号)的有关规定,负责实施奖励工作。
请各单位将相关材料以及汇总表于1月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yk@js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人:梁靓,联系电话:83403041(短号3041)。
教务处
2017年12月19日
江苏师范大学教务处2017年1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