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2017〕23号 关于申报2016年度本科教学奖励的通知

时间:2017-12-22浏览:133设置

关于申报2016年度本科教学奖励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教职员工从事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决定对2016年度(201611日至20161231日)相关教学项目实施奖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奖励范围包括:2016年取得的各级别优秀教师奖、教研项目立项奖、教学研究成果奖、教学实践指导奖和其他奖项等。学校已奖励过的成果不得重复申请奖励。

二、申报奖励程序

1.个人申报。申请者填写《本科教学奖励成果申请表》(附件1),并准备申报教学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5人以上合作完成的教学研究成果,由成果负责人负责申报及提供奖金分配方案。5人以下合作完成的教学研究成果,奖金分配方案原则上按照《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办法(2016年修订)》(苏师大教〔2016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者所在单位初审。各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在证明材料上盖章并签署意见,汇总《2016年度本科教学奖励成果统计汇总表》(附件2)。

3.学校审核认定。学校将组织教学奖励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内容等进行审核认定,并按学校批准后的《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办法(2016年修订)》(苏师大教〔20168号)的有关规定,负责实施奖励工作。

请各单位将相关材料以及汇总表于1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yk@js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人:梁靓,联系电话:83403041(短号3041)。

教务处

20171219

江苏师范大学教务处201712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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