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文吉,男,汉族,1989年12月生,中共党员。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刑法学(侧重基础理论)、行政犯。硕士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刑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博士毕业于苏州大学刑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华东政法大学访问学者。现兼任江苏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廉政法制研究会理事。
一、科研方面
(一)代表性论文
在CSSCI、核心期刊等各类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近年来代表性成果如下:
1.《我国刑法中管理秩序法益还原为实体性法益之提倡》,《河北法学》(CSSCI扩展版)2020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获得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奖二等奖,中国知网已被引用198次,独著。
2.《论我国行政犯构成要件的规范要素内容之填补原理与方法》,《北方法学》(CSSCI扩展版)2022年第4期,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独著。
3.《论人工智能时代的预防性刑法立法》,《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CSSCI)2020年第5期,独著。
4.《论民法典时代污染环境罪法益确定方法的新发展》,《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CSSCI扩展版)2024年第3期,独著。
5.《论人工智能辅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湖北社会科学》(CSSCI扩展版)2023年第9期,独著。
6.《轻罪立法背景下网络暴力的刑法规制》,《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SSCI扩展版)2024年第3期,第一作者。
7.《我国刑法中犯罪本质的法益侵害性阐释》,《长白学刊》(核心期刊)2021年第3期,独著。
8.《跨国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解析》,《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SSCI)2018年第1期,第二作者。
9.《P2P网络借贷平台异化的刑法教义学分析——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为分析对象》,《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现为CSSCI扩展版)2020年第1期,独著。
(二)代表性课题
主持省部级、市厅级等各类课题十余项,代表性成果如下:
1.主持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民刑共治体系下污染环境罪法益的确定方法》。
2.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级课题《科学运用“三个结构比”的哲学思考与实践逻辑》。
3.主持江苏省教育厅课题《“放管服”改革背景下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刑法规制研究》。
4.主持江苏省法学会课题《人工智能辅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研究》。
5.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课题《涉故意伤害犯罪行刑反向衔接》。
6.主持苏州市社科基金重点课题《苏州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对策研究》。
7.主持徐州市社科基金项目《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徐州民营企业刑事风险的防范对策研究》。
二、教书育人方面
为本科生、研究生讲授刑法学基础课及相关的必修课、选修课,教学效果良好:
1.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本科生的作品在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赛主体赛)中荣获特等奖(当届全校唯一;全省仅1项、全国仅2项法学类作品)。
2.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本科生的作品在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江苏省选拔赛中荣获特等奖(省赛主体赛)。
3.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本科生的作品在2026年江苏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荣获一等奖。
4.获得校“青年教师教学优胜奖三等奖”,主持校成人高等教育线上课程《刑法学》。
5.连续3年指导的本科生获得“校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连续3年获得校“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6.与多名本科生、研究生合作的多篇论文在刊物上发表(其中CSSCI扩展版1篇)、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多次获奖。
7.指导本科生、研究生主持多项国家级、省级、校级科研项目。
三、工作表现方面
工作上认真负责、兢兢业业,因工作表现突出,多次获得先进个人荣誉:
1.荣获2022-2023年度校“师德先进个人”称号。
2.担任班主任的本科生班获得“2024年度江苏省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3.2021年、2022年、2024年、2025年的年度考核均获得优秀。
4.2025年荣获“法学院突出贡献奖”。
注:以上业绩截至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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