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钢建教授应邀到法学院进行学术报告

时间:2018-05-17浏览:1004设置

2018510日下午,湖南大学法学院杜钢建教授在我校16号楼法学院学术报告厅,进行了主题为“天文历法与法律文明”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法学院院长菅从进教授主持,我校汉藏法律文化与法治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南杰∙隆英强教授进行评议,法学院研究生、本科生70聆听报告。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杜教授与大家分享了自己在法律文明这一研究领域里取得的成果。

杜钢建现任湖南大学的博士生导师,法治湖南研究院院长,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清华大学凯原中国法治与义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浙江工商大学西湖学者,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副主任,《法治湖南与区域治理》集刊主编,《太平洋学报》主编,《中国法学》副总编。兼任全国国学文化专业人才考评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亚太法协会执行会长,中国太平洋学会副会长,全国公共政策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执行会长,全国老庄与法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君子文化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等。出版独著、主编、合著40余部,发表文章400余篇。主持国家级省部级重点课题及国际合作项目20余项。

“华夏文明缘起于南方还是北方?”“华夏文明真的只有五千年历史吗?”报告一开始,杜教授就提出了两个引人深思的问题,并请现场的同学进行回答。这些问题奠定了整场报告会互动频频、交流融洽的基调,现场的师生们在杜教授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引领下,对华夏法律文明进行了由浅入深的思考。杜教授还指出,文字记载不能成为判断一个文明存在与否的唯一标准,华夏文明的历史要远远超过五千年的时间。至此,同学们的时间观念与空间观念都突破了知识前见的限制,随着杜教授一起,思考维度纵贯洪荒、遍布寰宇。在这样的基础上,杜教授进一步阐述了天文历法与法律文明之间的关系,主要有三点:第一,天文历法是确定农耕文明行政区划的重要依据。农耕文明需要通过天时确定劳作规律,从而有序生产。但地球不同区域中,太阳的升落规律并不一致,考古发现地球每隔72经度就有一个古人类用于观测天文的巨石阵遗址,证明不同的天文历法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华夏文明管辖辖区的划分。第二,人类史上第一部国际公法是天文历法。天文历法影响着人们的时间、时代观念,因此在人类交流的过程中,不同区域的人们要依据一个大家共同承认的天文历法,才能保证交流的时间一致性。在改朝换代的过程中,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就是在前朝的基础上,进行新的天文立法,总结以往的天文知识并加以改进。第三,人与宇宙的关系是华夏文明重要的法理源头之一。古华夏文明遵循“天道、地道、人道”的三统论,天文历法是规制天时与人类活动之间关系的重要法律规则,古代法理思想很多都源自于天文历法,虽然较为零散的分布在不同典籍之中,但通过梳理仍然能进行体系性的总结。

最后南杰∙隆英强教授对杜钢建教授的报告表达了衷心的感谢并进行总结。他鼓励在场的同学们学习杜教授的学术精神与研究方法,呼吁法学生应当扩大自己的知识面,结合现代科技发展与自然学科中的成果来思考法律问题。

虽然讲座已接近尾声,但同学们仍意犹未尽,杜教授又向同学们推荐了《文明源头与大同世界》等书目进行深入阅读。在同学们依依不舍的掌声中,长达三个小时的学术盛宴最终落下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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