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与江苏汇君律师事务所合作签约仪式举行

时间:2020-11-11浏览:10设置

    202011月10日下午,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与江苏汇君律师事务所签署合作协议,正式开启校地合作关系。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菅从进副院长张波、院长助理张春艳、民商法教研室主任陈清、民商法教研室老师李激汉、陈璞江苏汇君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新忠、注册主任孔勇、合伙律师时冉、田等出席了本次签约仪式。

   菅从进院长向与会嘉宾介绍了法学院发展历史以及近些年取得的成绩,特别提到法学院自2016年正式成立以来得到了实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参与我院的实践教学与人才培养,我院《法律诊所》课程获得国家一流本科课程,法律援助工作获得司法部表彰。菅院长指出,坚持校地合作办学不仅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意见》的精神,也是我院法学人才培养一直践行的重要法宝。

   王新忠主任表示,与法学院合作在江苏师范大学设立“淮海经济区破产法研究中心”,这种合作模式比较新颖,可以实现合作共赢,这个研究中心不仅有法学院和汇君所的参与,也欢迎其他单位都能参与进来,共同促进淮海经济区破产法研究。希望在双方乃至多方共同努力下,能够总结提炼实务中的问题,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最好能上升为立法建议,对立法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对于校地合作培养卓越法治人才,王新忠主任表示一定按照合作协议要求,建好“江苏师范大学法律硕士联合培养工作站”和“江苏师范大学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站”,认真履行实务导师职业,积极参与学院实务人才培养工作,切实提升法科学生实践运用能力。

   张波副院长在校地合作共建法律硕士联合培养工作站方面提出,实务导师对于法律硕士培养的各个环节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未来学院会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姿态欢迎社会各个实务部门参与到法学院的人才培养中来。

   最后,菅从进院长王新忠主任代表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此次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和江苏汇君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全面深入推动校合作,实现校双方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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