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荐申报“徐州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徐州市优秀共青团员”“徐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本人申请、团委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定,拟推荐2021级法学第二团支部申报“徐州市五四红旗团支部”、邓奚缘同学申报“徐州市优秀共青团员”、张杰老师申报“徐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3月13日。公示期间,若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实名向院团委反映。
联系人:李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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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团委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