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我校举办

时间:2020-11-15浏览:786设置

1115日,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徐州市泉山区中国石化管道会议中心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主办,江苏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江苏师范大学交叉应用研究院、徐州市法学会和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同承办。来自江苏省内高校、研究院所、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律师事务所等系统和单位的百余位代表出席会议。

 

江苏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刘广登教授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他表示,本次年会的重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环境资源法与《民法典》实施的衔接展开学术交流,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对当前的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将有力推进我校环境资源法等相关学科的发展

 1刘广登副校长致欢迎辞

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邵建东教授代表法学会发表讲话。他指出,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102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处于高位,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没有根本改变,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频发的高风险态势没有根本改变。因此,他就当前的生态环境保护形势提出研究会在未来一年的工作计划。

2邵建东副会长发表讲话

徐州市政法委副书记陈章平和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河海大学校长助理邢鸿飞教授分别发表致辞。陈章平副书记表示,将以本次年会为契机,推进法治徐州建设,更强担当推进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更高标准建设法治人才队伍,为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区域样板、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徐州提供坚实法治保障。邢鸿飞教授代表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对本次会议的承办方江苏师范大学表示感谢,对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未来研究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3陈章平副书记致辞     

  

4邢鸿飞校长助理致辞

大会开幕式由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河海大学法学院李义松教授主持。

     

5李义松教授主持

大会主题报告(第一单元)

开幕式结束后,大会进入主题报告环节。该环节由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朱谦教授主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花玉军院长、河海大学校长助理邢鸿飞教授、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石勇处长、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广华教授分别发表了主题报告。

 

              6朱谦副会长主持报告会                   7花玉军院长作专题报告   

 

8石勇副会长专题报告                     9陈广华副院长作专题报告

花玉军院长报告主题为:徐州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路径探析。他主要介绍了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方面取得的成果,并提出在环境资源审判中的专家证人出庭制度、证据责任问题、损害事实和金额认定问题等方面,徐州法院对环境资源审判模式进行的推进和探索。

邢鸿飞教授报告主题为:应重视环境法领域的软法治理。邢鸿飞教授认为,环境行政权需要回归理性,主要通过软法和硬法共同治理方式,达到环境良好治理的效果。

石勇处长报告主题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程序和证据分析。他主要向在场学者介绍了环境监测的设备和操作方法、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指标要求,他指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多方的努力下,一定能取得更好的成绩,实现美丽中国的建设。

陈广华副院长报告主题为:民法典和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他主要围绕民法典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分析了法条中涉及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被侵权人的范围、损害结果三个主要问题。

大会主题报告(第二单元)

第二阶段的主题报告由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菅从进教授主持,徐州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徐安欣、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姜立、江苏师范大学副教授王慧作了专题报告。

 

 

大会主题交流环节(第一单元)

大会主题交流环节第一单元由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建功主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莫晴晴、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吴一冉、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周雪莹、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谌杨、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闫洁作了专题报告,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单平基教授和河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徐军对五位报告人的汇报内容进行了点评与交流。

 

 

 

  

大会主题交流环节(第二单元)

主题交流第二单元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第七检察部主任周合星主持,徐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刘亮、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法官刘永丽、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副庭长王显波、河海大学讲师原野、徐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昌奇作了专题报告,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伟、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教授蒋洁对五位报告人的汇报内容进行了点评与交流。

 

       

圆满地完成会议的各项议程后,大会举行闭幕式,由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张明新教授担任闭幕式主持人,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李义松教授发表会议总结讲话。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波教授宣读获奖论文人员名单。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峰振教授致闭幕词,表达了“感谢、遗憾和期待”三层含义,宣布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圆满闭幕,期待2021年年会再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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