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召开2021版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会议

时间:2021-06-07浏览:10设置

2021519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通知》,同时该文件附件印发了《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年版)》。该文件要求各高校修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于2021年秋季学期面向法学专业本科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年版)》将法学专业核心课程规定为“1+10+X”模式,“1”指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为进一步完善本科培养方案,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527日下午法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会在616会议室召开,各教研室主任参会,会议由教学副院长张峰振教授主持。

本次会议对法学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进行了讨论,部分课程的学分设置、开课学期进行了调整。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会的主要建议如下:

(一)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按照《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年版)》规定的1+10+X分类设置模式,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作为“1”纳入法学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为专业核心课程,必修,2学分,在第5学期开设。

(二)建议将个别课程学分压缩。(1)将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由3学分改为2学分。该课程为2018版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新增加的核心课程。经过实践运行发现,将该课程设置为2学分较为适宜。(2)将岗位见习的学分由2学分调整为1学分。(3)将专业实习的学分由6学分调整为2学分。

(三)建议取消非大类基础课程高等数学(文科)(3学分)课程的开设。

(四)建议增加或调整专业选修课程。(1)适应新文科建设需求,将前沿科技法学纳入培养方案,增加大数据与互联网法学(选修,2学分)。(2)回应中国面临的国际形势和国家对于涉外法治人才的迫切需求,将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国际经济法前沿问题纳入培养方案(二选一,选修,2学分),以适应涉外法治建设与发展需要。(3)为提高学生的论文写作与科研能力,增加法学论文写作与科研训练选修课,2学分。(4)为建设好《法律诊所》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迎接一流课程建设中期检查,拟将现有的综合诊所课程——《法律诊所》课程(3学分)改造成法律诊所课程群,建设专业诊所。法律诊所课程群包括:行政法律诊所、教育法诊所、环境法律诊所、劳动法律诊所、知识产权法律诊所、刑事法律诊所、证据法诊所。该课程仍于第五学期开设,3学分,每位学生任选一个专业诊所修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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