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12月4日下午,法学院菅从进院长在17号楼100A开展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题党课。
首先,菅从进院长从政治、理论、实践和世界四个层面,生动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特征和重大意义。他表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重大意义,对于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具有重大意义,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的根本指针,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在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时,菅从进院长特别强调,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我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走好中国特色法治道路的根本问题。围绕党和法治的关系这一根本问题,总结出了一个总命题: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通过此次党课的学习,同学们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领悟。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自觉肩负起历史赋予的使命,为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的贡献。